具体而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等50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风险监管防范交易对手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4〕93号)等34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
此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03〕14号)等499件主要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银监会方面表示,法规清理工作对于实施依法监管意义重大,一直是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建设的重点。银监会将对法规文件目录进行动态化管理,并根据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公开透明的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
据腾讯《一线》了解,2017年3月郭树清出任银监会主席之后,银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班加点梳理过去的法律法规,看哪些规则是滞后的,哪些是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不协调的,从而弥补制度短板,并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
在废止上述文件之前,2017年4月银监会还公布了“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工作项目”,按照制定类、推进类和研究类分类,共有26项拟推规章。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其中多数制定类规章已经在过去一年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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