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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疑似“屏蔽”抖音“封杀”支付宝 律师指此举或涉嫌违法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4-14 我要评论

北青网4月13日电 (统筹:陈勇敢 实习记者/马洋)近日,一份微视短视频项目说明书在网上流传开来。该说明书提及,腾讯旗下短视频平台微视将通过现金补贴的方式引入优质达人内容,

  北青网4月13日电 (统筹:陈勇敢 实习记者/马洋)近日,一份“微视短视频项目说明书”在网上流传开来。该说明书提及,腾讯旗下短视频平台微视将通过现金补贴的方式引入优质达人内容,补贴总额度超过30亿元。业界人士分析认为,腾讯此举很可能意在阻击抖音等短视频。

  网传的微视短视频项目说明书

  事实上,腾讯与抖音的纷争已经众所周知。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腾讯旗下产品微信朋友圈疑似屏蔽了抖音短视频内容。

  该报道称,多位网友反馈,将抖音视频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后,显示为仅本人可见,其他人无法正常查看。对此,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在微博上回应称,朋友圈一直有防刷屏机制,过了阈值就自动不可见了,过了凌晨12点自动恢复正常,屏蔽之说不存在。

  然而有细心网友发现,腾讯旗下的QQ空间也对抖音的分享动作进行限制,具体方式为抖音链接分享至QQ空间一分钟后就会转为仅自己可见,并且全天有效。腾讯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并不存在QQ空间封杀抖音,这是用户系统bug。

  而就在不久前,与腾讯达成合作的沃尔玛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的多家门店宣布暂停使用支付宝支付。尽管沃尔玛回应称“这是一个商业决定”,腾讯也表示“我们尊重沃尔玛的商业选择”,但这一做法仍被外界理解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有网友质疑腾讯要再来一场“3Q”大战。那么,对于以上现象,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解读呢?北青网为此采访了多位法律专家。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蓝天彬说,腾讯或腾讯系公司的行为看上去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实际上干涉消费者的选择,影响消费者的体验,也妨碍其他经营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已经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比如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蓝天彬说,如果调查属实,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4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顺海则表示,判断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需要有技术层面、资本层面和市场数据的信息做支撑,在这些信息都不明确的前提下,“不能说什么”。对于腾讯的回应,其表示,需要看该系统是否真的存在bug,“如果真有系统存在bug,用反垄断法不能解决问题。”

  北京连大有律师认为,腾讯或腾讯系公司“屏蔽”抖音、支付宝的做法如果属实,则可能涉嫌违法违规。

  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若腾讯对其旗下产品或关联公司相关产品的分享设置与对待其他公司和产品涉嫌的条件不同,则明显违反上述规定。

  对于沃尔玛暂停使用支付宝支付的做法,连大有表示,支付宝和微信是消费者最常用的两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工具,商家不能因涉及关联公司等理由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这同样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

  对于腾讯疑似“屏蔽”抖音的现象,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给出了另一种见解。他表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腾讯有权利这样做,但他个人不支持腾讯的这种做法。张新年同时表示,如果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容许类似相互屏蔽的行为,那么此事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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