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管昕 李印真
近日,有企业向中国之声反映称,西安市国土局阎良分局在目前西飞医院,也就是西安市一四一医院新址所在地块的挂牌出让中,存在“一地两卖”的失信行为。此外,阎良区有关部门违法处置这宗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调查发现,“西飞医院”新址所在地块,没走招拍挂程序,意向企业就开始了违法建设;当地有关部门处置已属国有资产的罚没建筑,不经拍卖就可无偿返还。一宗地块,为何会陷入“一地两卖”的补偿纠纷?后续处置又有哪些环节受到质疑?
政府承认用了企业的钱
反映问题的是一家名叫景盛公司的民营企业。2006年,景盛公司曾和西安市国土局阎良分局达成土地投资开发意向,并按照国土部门要求,先后三次将560万打到国土及街道办等单位,用于这宗土地收储前的相关费用。景盛公司副总朱文成说,公司计划将这宗地块开发成商住楼项目。
朱文成告诉记者,我们都是按国土局的要求去做的这些前期工作。当时都这么操作的,也没签什么东西,电话一通知,就转钱给土地储备中心了。
关于景盛公司打来的560万,阎良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轶昊承认,政府用了企业的钱。
贾轶昊说,总共560万,给国土局分两期打了500万,给凤凰路街道办打了60万,不管是哪一届领导手上的事,毕竟景盛公司把钱放这么长时间了。
景盛公司副总朱文成称,国土部门的供地承诺先后调整过多次。起初和国土部门商定的是供地40亩,2009年5月,阎良国土分局根据区政府意见,将景盛对该地块的开发扩大到155亩。企业按照土地征收要求,对整个区域做了项目包装、规划测量等工作。2011年,该地块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景盛公司看来,他们交的560万是对这宗地的投资。
朱文成说:“我们在这投资,过去也是招商引进来的,到这儿土地拿不下来,什么手续也没有,现在也不谈我们的损失,他们不是银行,我们也不是来存款的。”
一位熟悉此事的权威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了景盛公司的说法。但去年下半年调来阎良区分管土地工作的常务副区长贾轶昊对此表示,景盛公司在这块地上做的工作都是个人行为。
贾轶昊说:在国土局也好,街道办也好,你没有签过任何东西,那也是你个人行为,没有把地供给你,你要在那做设计。
按照相关规定,土地收储是国土部门的事,资金由财政部门保障,土地还未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还未净地挂牌出让,国土部门怎么让企业出钱来办本该财政拿钱办的事?一位熟悉此事的权威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是当时的普遍现象,那时候阎良区的土地市场并不活跃。副区长贾轶昊也表示,当时的土地交易确有不规范之处。
贾轶昊说:过去有很多不规范的现象,那就是企业先掏钱,政府把地整理出来供给企业。
2006年至今,十年内景盛公司项目用地反复调整。2016年3月,阎良国土分局给景盛公司发了一份盖公章的通知,这是阎良国土分局第一次正式告知景盛公司,之前的供地承诺无法兑现。通知显示,景盛公司按要求给土地储备中心打过钱,也完成了土地报批等前期相关工作,但2013年该区域调整了用地规划,要用于西安一四一医院,也就是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新址建设项目。景盛公司副总朱文成告诉记者,公司实际上是在2014年得知了这一变动。
朱文成表示:这块地(协议出让公告)以前,国土局还一直说这块土地给我们开发,2014年10月,我们看到报纸上说这块地作为卫生用地协议出让给一四一医院(西飞医院),我们才知道这块地不给我们了。
记者了解到,景盛公司投入的560万元,500万用于一四一医院新址所在地块土地收储前的相关工作,包括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另外打给街道办的60万,用于农户的征地补偿。但用地规划的调整,使得该宗地陷入“一地两卖”的权属纠纷。阎良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轶昊称,国土部门可以再给景盛公司调换一块地,但景盛公司不接受,要求退钱及赔偿。
遭遇“爽约”的景盛公司,至今和西安市阎良区相关部门就退款及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规划调整后,阎良区要将这一地块作为卫生用地协议出让给西飞医院。记者调查发现,直到去年年底,西飞公司才取得了这宗土地的使用权,但至少在2013年,工程建设就已经开始。
在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不管是景盛公司还是西飞公司,都属于意向买主。景盛公司副总朱文成称,至少在2013年,西飞公司已在宗地上开始违法建设。2014年10月,西安国土局对外公告,决定协议出让这宗国有建设用地。但因景盛公司的报名参与,协议出让停止。
时隔两年,2016年10月,西安国土局发出挂牌出让的公告,因收到景盛公司发来的律师函,指其挂牌行为违法,隐瞒该宗地块存有重大违法事项等,此次挂牌被迫叫停。两个月后,国土部门又恢复了该地块的挂牌并在竞拍须知中写明,“西飞公司违法占用该宗土地,建设西安一四一医院项目。2014年7月14日,阎良国土分局对西飞公司进行了罚款,没收地上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已移交阎良区财政局,经评估,建筑物总价值约3.67亿元。”
景盛公司副总朱文成说,这时,公司才知道政府部门已经处罚过西飞公司违法建设的问题。
朱文成表示:2014年,主体工程已经建起来了,才协议出让这块土地。上面的违法建筑就是3.6个亿,哪家公司还敢去报名?上边的违法建筑没处理,说是移交处理了,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一四一医院一直在建,实际就没有移交给财政局。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景盛公司拿到了西安国土局对西飞公司下达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阎良国土分局给阎良区财政局移交非法建筑物的函。处罚决定书记载,违法占地的时间是2014年3月,下达决定书的时间是2014年7月。短短4个月的时间,违法企业在占地114.9亩的土地上,进行的违法建设高达3.67亿。而西安一四一医院官网介绍,其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开工时间是 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土建主体封顶。
西安市国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除每平方米罚款5元共计罚款38万多外,没收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两年后的2016年6月,阎良国土分局才致函阎良区财政局,移交罚没建筑物。
那么,阎良区相关部门是如何处置非法占地罚没建筑物的?副区长贾轶昊称,相关行政处罚只是一个形式。
贾轶昊:为什么下文件要收回,是为了防止别人把地挂走了以后,一定要买回地面附属物的问题。这个房子本来就是人家(西飞公司)盖的,它如果把土地取得以后,还是人家的房子嘛!
专家:如此处置就是国资流失
中部某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对非法占地罚没建筑物的处置,必须要经过公开拍卖的环节,否则就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中部某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已经没收了,肯定就是国有资产了,这就不可能无偿移交。地方财政局代表政府就把这项国有资产按照评估价格,正常地拍卖给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指出,不管西飞公司是国企还是私企,都不能无偿取得已没收的违法建筑物。
马怀德:一四一医院一定不能无偿地得到这个非法建筑物。非法项目建设被政府没收以后,就是政府的东西,再处置必须履行国有资产的相关程序。现在没有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
马怀德教授认为,从法律上说,阎良区相关部门的行为存在诚信问题。其和景盛公司虽无正式合同,但阎良分局的通知中,已追认双方存在法律关系,景盛公司的直接损失,应由阎良区来承担。
目前,违法占地企业西飞公司,经过去年年底的招拍挂程序,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西安一四一医院官网介绍,新医院整体迁建预计2017年12月底投入使用。
记者和阎良区国土、财政部门再次核实相关处置程序,但阎良区委宣传部称,不再安排相关部门接受采访。一周多前,记者致函西安市国土局采访此事,并三次询问回函进展,至今未收到回复。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生存发展,反复强调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国务院刚刚结束的第四次大督查,督查重点就包括地方政府违约失信、“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但记者调查发现,西安部分地区的营商环境积弊虽正在改善,但有待加快;而阎良区的土地违法乱象也并非个案。
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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