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期3天。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内容却很丰富,足足有12项议程。这次会议都有哪些重要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草案)》
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
三、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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