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保护法
近亲属不在不影响保护英烈名誉
“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重在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做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表明捍卫英雄烈士鲜明的价值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在回答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时表示。
他表示,该法从“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确立人民英雄纪念碑法律地位”“加强英烈事迹的宣传教育”“实行英烈抚恤优待制度”等方面对英雄烈士予以保护。
此外,岳仲明表示,该法还“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
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落实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
岳仲明解释,英雄烈士保护法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现在有很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条我觉得非常重要,近亲属即使不在了也不影响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英烈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7条明确,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社会上有个别的年轻人,在一些纪念场所身穿二战时期日本的军服拍照,并且在网上传播,宣传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对这类行为,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处理,我觉得是十分必要的,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岳仲明说。
他表示,该法还规定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包括教材内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从根源上预防此类行为的发生。
英雄烈士保护法还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
“究竟什么才是正当的历史研究,什么算是污损英烈名誉,由谁来鉴定?”记者会现场,有记者抛出疑问。
岳仲明回应称,我们通常说的一句话叫“学术无禁区,法律有底线”,学术研究、言论自由都有一个底线,就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名誉、荣誉,这是国际的通例,“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正常的学术研究,同时也规定得很清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融法院
8月底前上海金融法院将正式挂牌
“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体组建和正式挂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在发布会上透露。
林文学说,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新型、疑难、复杂的金融案件,“比如全球首例‘高频交易’案,即伊思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全国首例跨市场金融衍生品内幕交易案,也就是光大证券‘乌龙指’系列案,即全国首例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证券投资者起诉案等。因此,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选择在上海探索设立金融法院。”
他透露,接下来最高法将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
林文学说,最高法将指导上海市高院为上海金融法院选优配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将建立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探索设立中国法院金融审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推动金融法治理论和金融审判实践的深度融合,推动境内外金融审判经验的广泛交流,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
还将加大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金融审判实践中的深度运用,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只受理金融民事和行政案件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专门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所以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完全符合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是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的决定以后才设立的。”林文学说。
他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不受理刑事案件,只受理金融民事和行政案件。不改变上海三级法院现在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即原来由上海高院管辖的还由它管辖,原来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仍由基层法院管辖。把上海现在的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涉金融的民事案件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涉金融的行政案件全部平移到上海金融法院。
“具体的案件管辖范围最高法还要专门制定一个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林文学说。
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金融法院是不是与知识产权法院一样也要建立上诉机制?对此,林文学回应称:“目前还没有研究。”
人民陪审员法
将针对人民陪审员法制定司法解释
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人民陪审员法的上述规定并非首次,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都有类似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说,在一般情况下,陪审员和法官同等权利。
“比如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参加法庭审理,向当事人或向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审查判断证据,听取辩论意见,合议的时候陪审员要发表意见,表决的时候一人一票,共同形成裁判结果。这些权利都是一致的。所以有一种形象的说法,就是人民陪审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但人民陪审员毕竟不是职业法官,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
“我们选择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来参与司法,他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可能跟法官是完全一致的,有所区别。”李寿伟表示。
他说,从审判案件范围来讲,所有的案件都由法官来审,有一些案子陪审员不参加,比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独任审的案件都是法官来审,单个陪审员不能审案子。一些案子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包括所有的二审案件,陪审员也不参加。
审判长只能是法官,主持庭审的只能是法官。“对于七人合议庭里面的事实问题,陪审员和法官是同权的,包括发表意见、表决,但是对法律适用问题陪审员不参加表决,只发表意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将尽快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庭审程序、评议规则等问题,以及对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问题做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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