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局披露,5月1日增值税减税政策在该省正式实施,截至当日下午四时,该省1188户纳税人已开具调整后税率发票21751份,金额16942.61万元、税额4409.25万元。
据了解,为深化增值税改革,国家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具体包括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从工业企业的50万元和商业企业的80万元统一提高至500万元,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甘肃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杜争平介绍,这次国务院三项改革措施出台以后,将为甘肃纳税人带来多重利好。首先此次改革涉及面比较广,全省7万多户的一般纳税人,将有6万户一般纳税人受到降税利好的影响,促进企业发展。同时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有一万户,也会获得政策红利。“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会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说起增值税税率下降带来的利好,闫淑文深有感触。她表示,作为一家铁路设备的修造企业,首先最直观的是成本下降,企业利润率提升,“税负降低后,帮助企业完成了一个资本积累,尤其像我们这样的制造业比较重视技术更新,这样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创新和技术创新中去,从而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层次,使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
兰州一家综合性商超企业会计高丽艳表示,该公司2017年全年税收为1000万元,受益于“降低税率”这项优惠政策,今年5月份到12月份增值税粗略计算可以减少40万元左右,同时税负率从原来2.4%减少了0.16%,“这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好事情。”
对此次增值税政策调整,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永海表示,增值税税率适度下调,是从兼顾各行业税负水平、兼顾减税与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等各方面综合考虑。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尽管增值税税率只下调了1%,但对于振兴实体经济和增进消费者福利具有重大影响。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统一,主要是从税收公平原则考虑,进一步优化税制,便于纳税人遵从。同时,给予规模较小纳税人一定的选择权,可以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杜争平表示,下一步,甘肃国税系统还将精准对接纳税人涉税需要,通过上门服务、集中培训,及时跟进管理方式和服务举措,统筹做好申报比对变化、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辅导宣传,及时处理异常比对事项,确保纳税人5月份100%会开票、6月份100%会申报,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改革红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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