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主要包括,海洋科技创新行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行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行动、海洋传统产业升级行动、智慧海洋突破行动、军民深度融合行动、海洋文化振兴行动、海洋开放合作行动和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方案》指出,构筑山东半岛沿岸两条海洋经济带。泛胶州湾黄海经济带,以胶州湾为核心区域,以青岛港、日照港、威海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南岸形成覆盖青岛、威海、日照3市及烟台市的海阳、莱阳2个县级市所属陆域与海域,面向黄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高端产业集聚区、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世界著名的黄金海岸。泛莱州湾渤海经济带,以莱州湾为核心区域,以烟台港、渤海湾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北岸形成覆盖烟台、潍坊、东营、滨州4市陆域与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生态渔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产业,打造环渤海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合作高地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加强省部、省院共建,加快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校区等海洋类院校新校区建设。
《方案》指出,山东将成立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适时组建山东港口投资控股集团。到2022年,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00万吨/日以上,海水直接利用量达到200亿吨/年,基本实现淡化海水和海水冷却在沿海电力、化工、冶金等高用水行业普遍应用。到2022年,山东将实现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洋强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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