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应当严格落实“三强化、六严禁”要求;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除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提供垫支;以及规范宣传推介和信披等。指导意见将对改造存量业务额度上限给予1个月过渡期,对改造存量业务垫支模式予以6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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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晗)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6月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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