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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2成“手雷”崔永元炮轰又道歉 传媒股很受伤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6-05 我要评论

(原标题:“手机2”成“手雷”,崔永元炮轰又道歉,传媒股很受伤,冯小刚和华谊兄弟对赌悬了) 2003年冯小刚电影《手机》中情节映射问题埋下的矛盾,随着电影《手机2》的开拍,名

  (原标题:“手机2”成“手雷”,崔永元炮轰又道歉,传媒股很受伤,冯小刚和华谊兄弟对赌悬了)

  2003年冯小刚电影《手机》中情节映射问题埋下的矛盾,随着电影《手机2》的开拍,名嘴崔永元的“旧伤”再一次被揭开。

  近日,崔永元在微博接连炮轰《手机2》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和演员范冰冰。揭开了影视明星“逃税避税”的潜规则。

  “朋友圈”炒糊了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公示,《手机2》全称《手机2之朋友圈》,备案单位为东阳美拉。

  



  2年前,华谊兄弟斥资15亿元,收购冯小刚控股的“空壳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东阳美拉”)。当时,东阳美拉作出业绩承诺,如果业绩不达标,冯小刚需要自掏腰包补偿。

  过去2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一次次创新,其中以《战狼2》为代表的国产电影,更是创下了56亿元的历史新高。不过,绑定冯小刚的东阳美拉却表现平平,两年的业绩承诺刚刚涉险过关。对《手机2》寄予厚望的冯小刚,原本可以凭借强大IP效应热炒一把,却不料引燃了娱乐圈的“潜规则”。

  根据剧情梗概,《手机2》的故事是:18年前,严守一是电视台“有一说一”的主持人;18年后,他成了网站“朋友圈”的主持人。严守一在主持节目的时候,说些朋友圈的奇闻趣事;在生活的朋友圈里,严守一和朋友之间,也发生了许多啼笑皆非的喜剧故事。

  说起《手机2》,不得不提及15年前上映的《手机》。2003年,冯小刚执导的《手机》,凭借冯式幽默,拿下5600万的票房,成为当年的票房冠军。其中,范冰冰凭借“武月”一角,拿下第27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愈加受到电影圈的注意。

  不过,此时非彼时。冯小刚最近两年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芳华》两部电影,反响一般。而2017年的国产电影票房冠军《战狼2》,已经突破了56亿票房,一部电影,就超过了冯小刚所有电影的票房总和。

  可以说,15年后,电影市场兜兜转转,故事、品质、情绪成为这个时代票房的密钥,而冯小刚喜剧毕竟已经太久没经受市场的检验了,他也需要用一部《手机2》来证明自己。

  实际上,早在2016年3月华谊H计划发布会上,冯小刚作为东阳美拉的负责人上台介绍新片计划时,就曾重点推介《手机2》和《芳华》。冯小刚当时表示,《手机2》由好莱坞编剧参与撰写,要探讨人是机器、科技的主宰,还是科技和机器主宰了我们人类,它既是一部喜剧也是一部恐怖片。

  5月10日晚,冯小刚微博曝光了《手机2之朋友圈》开拍的消息,同时也曝光了全阵容,葛优、范冰冰、张国立、徐帆、范伟等知名影星悉数在列。

  

  传媒板块躺枪


  截至记者发稿,传媒娱乐板块整体跌幅达1.22%,指数再创新低。40只传媒娱乐个股下跌,只有14家上涨,个股最高涨幅仅为1%左右。

  截至记者发稿,慈文传媒接近跌停,跌幅较大的其他个股包括欢瑞世纪(-8.51%)、华谊兄弟(-9.05%)、当代明诚(-8.36%)、光线传媒(-7.84%)等。上述个股中,多只今日早盘直接跳空低开,股价再创新低,比如华谊兄弟、唐德影视、光线传媒。

  事件始末:手机引发的嘴炮大战

  5月28日11:08,崔永元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上文。合同截图中显示,范冰冰可获得1000万元片酬和不符合常理的条件,包括:范冰冰有权修改剧本且拒绝不满意的造型等。

  




  崔永元称某演员拍戏签一大一小两份合同,小合同约定片酬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合同则为5000万元。且拿了6000万合同的该演员只在片场演了4天。其放出的合同图片显示,该演员为范冰冰。

  所谓“大小合同”就是:“双方签订了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金额较少的‘小合同’是用于向机关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的;另一份金额较大的‘大合同’则是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价格,彼此都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认为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

  崔永元认为,该声明相承认了“大小合同”一事的真实性。

  由此引发了舆论对于“大小合同”是否涉嫌偷逃税的讨论。据媒体报道,范冰冰工作室所属辖区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发布声明,斥责崔永元近日曝光所谓“4天六千万片酬”不实,并表示已经委请律师调查取证,会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官方已介入调查

  事件继续发酵。昨晚,范冰冰工作室声明从未签署“阴阳合同”;崔永元也表示“4天6000万”合同并非范冰冰而是另有其人,向受牵连的范冰冰表示道歉。

  国家税务总局下午发布公告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范冰冰工作室所在地的无锡地税对此事也发表声明:??

  目前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昨日回应媒体称,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昨日晚间,媒体报道崔永元称,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崔永元表示,影视行业偷税漏税现象比大家想得严重得多,涉及金额远超目前曝光金额的十倍以上。所曝光“4天6000万”的涉事明星,他透露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并表示与范冰冰无关。

  业绩承诺悬了

  《手机2》对于冯小刚而言,不仅仅是一部自我证明的一部作品,还是关系到两年前的一份业绩承诺能否兑现。

  2015年11月份,华谊兄弟以10.5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东阳美拉70%股权。其中,冯小刚持有东阳美拉99%的股权,陆国强持有东阳美拉1%的股权,两人分别转让旗下69%和1%的股份给华谊兄弟。东阳美拉作价15亿元。

  在此次收购中,华谊兄弟与东阳美拉约定了五年总计6.75亿元的业对赌协议。根据东阳美拉做出业绩承诺,自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冯小刚需要承诺东阳美拉2016年度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而且自2017年度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为在上一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若未能完成该目标,冯小刚将以现金补足差额。

  按照最低标准:

  2016年净利润1亿元,

  2017年净利润1.15亿元,

  2018年净利润1.3225亿元,

  2019年净利润1.520875亿元,

  2020年净利润1.74900625亿元。

  不过,成立才两个月东阳美拉被华谊兄弟时,曾遭到市场的争议,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东阳美拉是个空壳,没有开展业务。华谊兄弟高价收购,如意算盘是想绑定“冯小刚IP”5年。

  在此之前,冯小刚最近的一部作品是2013年的《私人订制》。但是,被华谊兄弟绑定后,冯小刚变得勤快起来,从《我不是潘金莲》到《芳华》,保持了一年一部的节奏。然而,4.83亿元和14.11亿元的票房收入,在同期上映的国产影片中难以恭维,这也直接影响了东阳美拉的业绩,从而导致过去两年该公司的业绩承诺也只是涉险过关。

  年报显示,东阳美拉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415万元,净利润5511万元。不过,由于该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是以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所以加上2015年末的业绩贡献,东阳美拉最终实现税后净利润1.02亿元,刚好完成业绩对赌承诺。

  2017年度,东阳美拉承诺的业绩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1.15亿元。华谊兄弟年报显示,2017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1.17亿元,也是刚刚达到业绩承诺。

  演艺圈的多种避税手段

  公开报道显示,崔永元表示自己有一抽屉的合同,“随便拿出来一个这当事人都得进去。外界甚至认为,崔永元晒出的阴阳合同,只揭开了影视明星避税逃税的“冰山一角”。

  崔永元在微博中表示,终于明白为啥你们不还嘴,原以为是反思喝闷酒。实际上是怕股票跌,还真是把股票当爹。把股民当啥?韭菜?傻子?我不懂股票,上条把华谊集团当成华谊兄弟了,在此郑重向华谊集团致歉!但如果有坏消息就会跌,我保证,这错不了。

  



  收入越高,纳税越多。对于“日进斗金”的明星而言,吸金能力不在话下,纳税金额也自然是天价。

  对此,明星也有多种手段避税。有的明星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不但可以大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将个税税率最高档由45%降至35%;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包括大名鼎鼎的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或者直接放弃国籍成为非居民纳税人,这样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只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毛阿敏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后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监狱。

  资本涌入抬升成本

  翻看年报,不少影视制作公司纷纷披露制作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近年来,影视文化行业发展迅猛,市场对于高水准、大投入的精品内容需求旺盛,带动了优质 IP 版权费用、节目模式价格、剧本费用、演职人员劳务报酬、场景、道具、租赁等费用的上升,促使内容提供商制作成本不断抬升。影视作品预售模式和周播剧的兴起,一方面使得作品的定价产生了时滞,另一方面拉长了影视作品的回款周期,而影视作品收入多元化目前仍在探索期,成功商业模式的确认仍需时日。

  华策影视就表示,若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探索出成功的多元化变现模式,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北京文化亦表示,影视制作公司不断加大制作成本投入,聘请知名导演、编剧及演员,拍摄宏大场面,聘请知名的后期制作团队,从而吸引观众眼球。另一方面,资本涌入导致优质IP、剧本、演员片酬、场景、道具、租赁等价格不断上涨,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进一步上升。

  (部分内容综合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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