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美丽生态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材料。上述材料显示,美丽生态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提起诉讼,美丽生态为第二被告。
据悉,2017年11月29日、30日,八达园林分别与原告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根据协议,由八达园林分别向原告借款3000万元及向原告申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对借款期限、利息及违约责任等均作了约定。美丽生态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美丽生态为八达园林在原告处自2016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2日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最高额7200万元及利息、违约责任、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八达园林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美丽生态等也未能承担保证责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美丽生态及八达园林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产以及部分股权被查封及冻结。
公司称,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产以及部分股权被查封及冻结对美丽生态的信用状况和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协商妥善解决的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妥善处理逾期贷款事宜。
截至公告日,美丽生态及子公司逾期贷款累计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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