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经查,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浦东支公司通过将自身直接业务虚构为上海俊吴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浦东支公司经理潘康恩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伟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将自身直接业务虚构为上海伟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中介业务的行为,上海伟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收到手续费后,扣除一定费用,将剩余部分返还给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
上海保监局决定,对当事人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浦东支公司经理潘康恩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对上海伟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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