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一是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增加金融市场产品供给。包括规范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市场方面,支持扩大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二是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优化QFII、RQFII,QDII、RQDII,提高额度、放宽汇出限制、取消锁定期安排等。同时,研究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
三是完善互联互通机制,逐步扩大互联互通的覆盖范围。完善“债券通”制度安排,包括DVP结算和税收安排。支持沪港、深港、沪伦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扩大基金互认产品范围。
此外,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常研究允许中资机构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参与境内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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