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晚上9时许,辽宁大连BRT专用车道香工街车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上公交车时,人还没有站稳,结果没关门的公交车发动,将女子晃下公交车,女子被挤在公交车与马路牙子间狭小的缝隙殒命。案发后,死者家属获赔95万余元。近日,肇事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女乘客被晃下公交
挤在车与马路牙子间死亡
“女子被挤公交车与马路牙子之间死亡,脑袋身体几乎垂直,太吓人了!”事故发生后,有网友将此事转发至微博、微信,一时之间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好在事发车站等车,“太惨了,这个女的大概50多岁,一条腿还在后车门踏板上,另外一条腿在车下,身子蜷缩着被挤在公交车和马路牙子之间。”
王先生说,由于公交车和马路牙子之间的缝隙比较小,因此这名女子上身被挤得严重扭曲,“脑袋和身体几乎处于垂直状态,一动也不动。”
事发后,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女子已经死亡。
对于事发原因,王先生分析,公交车进站后,乘客上车,当时这名女子应该是从后门上车,结果没等她站稳,后门没关的公交车便启动了。这名女子被晃倒,身子摔出车外,而茫然不知的公交车司机继续驾车前行,使得女子被挤在公交车和马路牙子之间。
死者家属获赔95万余元
肇事司机刘某,今年36岁。2017年12月21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经大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
今年5月14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22日21时15分许,刘某驾驶公交车,沿华北路BRT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香工街站进站停车起步时,将正在上车乘客赵女士甩倒挤压于路缘石,致赵女士当场死亡。刘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在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案发后,大连公交客运集团赔偿被害人赵女士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刘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5万元,被害人近亲属对刘某表示谅解。近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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