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互联网物流等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呈现井喷式发展,对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运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各方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也日渐显现。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完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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