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百姓的“买房焦虑症”,政府可谓千方百计,房屋限价、限购,增加土地供应量,大城市疏解产业和人口……为降低房价能想的办法基本都想了,然而效果并不明显,一二线城市房价依旧坚挺,三四线城市仍有去库存任务。
一线城市各种条件相对优越,机会多,对人群的吸引力更大,其住房具有稀缺性。同时,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仅靠行政手段并不能彻底改变供需关系。要让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有房住,与其单纯期盼降价,不如用上更直接也更有效果的办法,即加大各种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
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再到两限房、共有产权住房,近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性保障住房,承担着“民生红包”“托底工程”的重担,也承载着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期盼。通过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可以起到增加供给、平衡预期的作用,对遏制商品房价格非理性上涨同样产生了一定效果。
但是,只盖房子并不足以缓解人民群众的焦虑和期盼。
因为,附着在房子上的群众需求实在太多。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百姓的生活显著改善,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强烈,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些几乎都与房子相关,学区、医院、商圈、交通设施,诸多因素影响着人们的选择,政策性住房在这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缺陷,成为发展的瓶颈。
因此,要让政策性住房发挥更大的效力,需综合考虑更多因素,提高含金量,改变人们对政策性住房的看法。
从政府角度讲,在土地供应等方面要向保障性住房倾斜,不能一提保障房就想到郊区;要改变城市原来的“摊大饼”模式,建设多个区域中心,让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分布更加合理。
从企业角度说,不能因为政策性住房价格低而降低建设标准。要按照一流的标准做好房屋建设、绿化养护和物业管理等工作,让百姓不仅有房可住,更要住得方便、住得舒心。
从居民角度看,应合理确立住房预期。“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有产权”,在政府提供更好保障前提下,居民要根据自身条件等情况,合理确定是租赁还是购买房屋以及购买哪种房屋。(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韩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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