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四川明确大部分地区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8-24 我要评论

8月23日,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官网发布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四川省

  8月23日,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官网发布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四川省各市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以及贷款最长年限都进行了规定。

  《方案》提出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第2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第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该《方案》自2018年8月24日起实施。在《方案》发布之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出具首付款缴纳有效凭证,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民政部明确6项举措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民政部明确6项举措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 锦绣花田扮靓农家

    锦绣花田扮靓农家

  • 关键时刻冲上去——追记四川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板桥村党支部书记张贵平

    关键时刻冲上去——追记四川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板

  •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