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围绕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防病治病能力等方面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从发展院校教育、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着手,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传承、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从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化种植养殖着手,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等。
《意见》还要求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要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对少数民族医药的投入政策,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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