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8月26日电(记者范春生)备受关注的辽代“杨公墓志”一套墓碑被倒卖案终于有了结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认定以张国军为首的4名团伙人员犯倒卖文物等罪,终审判处张国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3人均判处缓刑,也均各并处罚金。
2014年12月6日,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农民张国军在同乡孟凡华、李振和的帮助下,将一套(两块)辽代墓碑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内蒙古人罗成海(另案处理)。张国军非法获利2万余元,孟凡华非法获利6000余元,李振和非法获利2000余元。数日后,同为朝阳市农民的邵桂才将罗成海存放于他人家中的该墓碑取回,放于自家。
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确认,该墓碑为“杨公墓志”一套,辽代一级出土文物,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017年11月21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国军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认定被告人孟凡华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认定被告人李振和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认定被告人邵桂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没收在案扣押的辽代“杨公墓志”墓碑一套,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孟凡华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