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鼓励清洁、低碳的核电发展。据联合国预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90亿。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不断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将大幅提升——预计至2050年将增长2倍,至2100年将增长3.5倍。这不仅会导致地球化石燃料消耗殆尽,其燃烧释放的污染物也会令地球不堪重负。
以一座100万千瓦的核电厂为例,它一年所烧的核燃料仅为20吨至30吨,而一座100万千瓦的煤电厂,一年要烧掉200万吨至300万吨煤。此外,一座100万千瓦的煤电厂每年不仅排出20多万吨炉渣,还往大气中排放了600万吨至700万吨二氧化碳、5万吨至10万吨二氧化硫,以及2万吨至3万吨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极大伤害。
人们迫切需要清洁能源。而原子能法对于保护资源、环境和公众健康,以及加速本国现代化建设等作用巨大。它一般会对其适用范围、核能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核能利用、安全监督管理、核进出口与国际合作等作出规定,是发展核能事业的基本法,在世界各国都被认为是核领域的顶层法律。
目前,世界各国核法律法规体系框架有所不同,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德国等,都制定了核能领域的顶层法律——原子能法。但一些没有设立原子能法的国家如法国,其核能利用及管理立法是一个涵盖众多领域、相对复杂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核领域已形成了以《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为引导,以《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系列条例支撑的核法律法规体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的立法,将进一步完善现有涉核领域法规体系,填补核能领域基础性法律缺失的空白。
原子能法的出台将对推动我国核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国核能事业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我国负责任核大国形象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多年来,核能事业发展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安全水平。核能事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我国未来核电建设步伐加快,核技术在工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各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更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指导核能事业的健康发展。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童朴 张佳琦均系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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