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10月20日电 (记者 张道正) 记者20日从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天津市监察委员会获悉,2018年1至9月,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厅局级干部104件、县处级干部938件;处分厅局级干部76人,县处级干部875人,乡科级干部721人,一般干部34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366人。
今年1至9月,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检举控告类)258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247件,同比分别增长155.98%、25.63%;立案3998件,结案3443件,处分3382人,同比分别增长32.69%、41.69%、39.81%。
据介绍,天津市今年前九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2起,处理9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3人,同比分别增长17.6%、18.3%、64.8%。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856起,问责289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95人,政务处分309人,组织处理118人,诫勉450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59起,处理830人,党纪政务处分569人,移送司法46人,同比分别增长2.2倍、2.1倍、1.6倍、1.0倍。
此外,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202起,处理249人,同比分别增长6.2倍、5.7倍,其中,144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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