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把165条细化措施进一步分为“当下改”“重点盯”“长久立”三类,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要求9月22日前完成的78条已经全部完成,要求年底前完成的有3条提前完成,其余的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由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确认长期坚持开展。坚持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特别是对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中直接点到具体人和事的22个问题,迅速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了处理,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05人,其中纪律处分70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省管干部20人,其中厅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1人,移送司法机关省管干部1人(厅级)。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建立台账,共排查涉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方面重点问题线索249件。
海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的六个方面、43个问题,细化为上百项具体任务,制定了近300项整改措施,紧盯责任单位,督促抓好整改。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考核项目,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对巡视移交的线索及时跟进,优先查办。截至目前,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巡视单位共立案180件274人。组织专人对2014年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213件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台账,经逐一对账核对,梳理出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插手工程、套取财政资金等方面问题核查处理不彻底的5件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处置,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确保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黑龙江省委对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出台了4个专项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了16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把办理巡视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从快、从严办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线索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省纪委监委制定了《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责任分工方案》,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办理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建立专项台账,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从严把握处置尺度,对于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全部列入督办。
江苏省委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工作、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3个专项检查报告,以及政治生态情况专题报告、对南京市反馈意见中的重要内容,细化为6个方面26项任务116条整改措施,8月底前应完成的13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9月底前须完成的10条整改措施完成3条,年底前须完成的20条整改措施完成1条,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新出台相关制度文件22项。对上一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复核;优先办理中央第七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强化分类处置和交办督办,动态跟踪办理情况,切实提高线索处置质效;完善问题线索办理有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江苏省监督执纪和监察工作两个“1+N”制度体系,出台问题线索处置指引,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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