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记者 张翼
为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1月23日,《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面世。
在国新办2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和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解读了《若干措施》和落实的具体办法。
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唐文弘告诉记者,围绕自贸区建设发展需要,《若干措施》着力打通有关工作的堵点、难点,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若干措施》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方面加大改革授权和开放力度,给予政策扶持,体现特色定位。主要有四个亮点: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若干措施》既有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资质限制这类降低准入门槛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这类向地方下放权限的措施。为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对自贸试验区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简化艺术品进出口活动的审批与监管等。
二是做好监管和服务。如在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的同时,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企业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能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三是开展创新探索。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一些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探索。
四是注重国家安全。《若干措施》专节提出维护国家安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工作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主动服务大局。
“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唐文弘表示,为进一步激发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活力,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和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对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支持力度;总结出更多成功改革经验,形成可以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把自贸试验区“试验田”种出来的成果推向全国;及时梳理、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在推进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这些难点问题。各部门和各地方也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则,推动完成相关任务。
为自贸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人民银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徐忠介绍,《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内容共有12条,主要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此前,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已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内对外扩大金融开放,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我们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地流动。”徐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据徐忠介绍,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制推广工作,累计将十几项创新试点业务成功复制推广到全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坚持本币优先原则,进一步简化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便利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了汇兑成本,减少了汇率风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搭建了以负面清单管理、宏观审慎管理和事中事后管理为核心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框架,坚决不搞事前行政审批,提高了银行和企业的运营效率。
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让企业和消费者受益
“目前,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通关水平总体快于全国平均水平。”陈振冲告诉记者。
《若干措施》的53项措施中,9项涉及海关工作,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创新:一是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现有的货物贸易、海运仓单申报等12项基本功能基础上,拓展航空、铁路仓单申报等新功能,以满足自贸试验区新的发展需要,并加强与“一带一路”重点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丰富口岸功能建设,主要是涉及促进自贸试验区口岸开放和完善口岸进口种苗、水果、食用水生动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进口货物的功能;三是创新新业务、新模式,主要是支持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创新开展保税维修、艺术品保税仓储、税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调研显示,平行进口试点以后所释放的信号对市场会有比较大的影响,中高端进口汽车售价降价比较明显,大部分在15%以上,个别甚至超过30%。”
陈振冲指出,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降低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的关税税率,这次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的试点可以大大满足国内汽车市场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需要。
据介绍,为进一步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发展,海关总署已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的期限,原来期限是三个月,这次调整为不设仓储的时间,将有利于进口企业更好地安排销售策略,合理分配资金的占用,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这种成本的降低也会传导到消费者终端,使广大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更高的汽车。”陈振冲表示。
(光明日报北京11月23日电)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24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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