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张昊 见习记者韩潇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总结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经验,研究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提质增效问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刘贵祥指出,实践表明,依法对民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是解决企业矛盾、帮助企业换挡升级的良好途径,是帮助企业家、投资者获得商业重生的法律机会,是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客观要求。
刘贵祥要求,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性,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司法措施,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协调配合,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成长壮大;要用好用足法律资源,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拓展等方面积极作用,依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发、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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