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新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冯新柱利用担任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铜川市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新柱简历
冯新柱,1960年7月生,男,汉族,陕西洋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79年10月至1981年7月在西安统计学校学习;
1981年7月至1989年11月任陕西省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副科长、公司经理助理(其间1983年6月至1986年6月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大专班学习);
1989年11月至1994年3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处长(其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6年1月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为陕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1年6月任铜川市副市长;
2003年3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4年8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3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6年4月27日在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年1月任中共铜川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5年4月任陕西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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