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将对各地打击传销活动展开督查
□ 本报记者 余瀛波
针对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部分案件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8月17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欺诈活动。
王江平披露,当前传销活动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二是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三是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据了解,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一般可分为策划宣传期、扩展蔓延期、投机回报期、资金断裂期四个阶段。
王江平强调,要力求做到“三主一配合”,即:要加强网络监测,努力成为传销情报、信息搜集的主渠道;当传销还处于策划宣传期的时候,就要适时干预,打好抓早打小的主动仗;要成为传销违法行为联防联控的主推手,主动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王江平指出,要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努力构建无传销网络。要继续深化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
王江平称,要不断创新,切实做好规范、引导和监管直销工作。一是规范直销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严禁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行为。二是督促直销企业落实好退换货制度,营造良好的直销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问题的研究,严厉查处经销商违法行为。
“对于个别直销企业假借‘网络直销’名义,搞所谓的股权激励、资金盘,甚至涉嫌违规直销、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他说,今年8月下旬开始,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各地打击线上线下传销活动情况和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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