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加以部署,为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指明了具体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与政策举措,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2018年,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继续领先东部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回升势头较好,一批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
不过,在区域协调不断优化的同时,我国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无序开发与恶性竞争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可以说,区域发展呈现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交织的状态。
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需要发挥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紧紧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高财政、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201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4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目前,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要推动这些地区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既要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格局,也要重视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以点带面”助推高质量发展。此外,还要着力破解新型城镇化发展瓶颈。要加快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加快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促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提高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蕴藏着可观的发展空间,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将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澎湃的内生动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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