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网上搜一下,就会发现类似的事情不少。有人说,房东突然打来电话,语气严厉:“如果你去申报房租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租。” 这些现象的背后是房屋租赁税,即出租房屋,是要交税的。这些税加起来,大约是20%。现在有些租房中介已经通知了,出现交税问题,由申报者自己承担,金额大概为房租的20%左右。如果同意,他们才全力配合,反之,就不会配合了。
有人详细计算过,一个人租间5000元月租金的房子,到时抵税每个月能省一百几十块。但房东被征税的话,每个月需要交659.9元,税率约为13.198%。如果全部转嫁到租房者身上,一年是7918.8元。
其实,这个问题在这一次抵扣之前就出现过。办居住证的时候,要求有居住地址,需要房东拿房产证的复印件,当租客找到房东的时候,房东往往是拒绝的,就是因为怕被收房屋租赁税。有些房东倒是答应,不过要求房客事先把这笔钱给自己。
房租抵扣当然是惠民举措,但由此引发了房东的担心与不配合,却让很多人得不到这个实惠,从长期来看,租房市场会受到影响。
任何心理上的影响都会体现到现实的交易中。对于租房者来说,不能抵扣,总是一个损失。这种意愿、不平,总会在租房市场上反映出来。而且,现在租房又不是一个完全的卖方市场,房东也没那个你不租分分钟有其他人来租的豪气。那么,有一个可能的情况就是,当租客填报抵扣事项需房东配合的时候,房东直接就说,你也别去抵扣了,我给你少100块钱。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对于偷逃税得益的均分。
不过,无论如何,房屋租赁税是国家税收,应该自觉交,不交都属于偷税逃税。之前没收,那是因为征收成本的问题。办居住证的时候,上交的租赁地址、房东身份证号的数据在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是两个部门,数据传达不那么畅通,征收成本大,所以不收,有空子可钻。那么,现在抵扣的数据,是直接交到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是零成本得到这个数据,有了这个数据之后,没有任何道理不去征收。从更大范围来看,这个数据以后即便在公安机关,也会随着技术的发展,部门之间信息的畅通,会低成本地到税务部门手中。这就是技术带来的征管效率的提升,而这个现象应该被纳入这一波减税政策的考量范围之中。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税务系统就开始推行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化、联网化,这就是金税工程。这是技术浪潮之下的必然变化。在金税三期之下,企业与个人,在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诸多对个税降税的努力,增值税、营改增等等税改,都会在征收技术的提升下,被部分甚至全部抵消。个税起征点变了,却被公司财务告知,以后奖金不再需要发票了,公司一律代扣。营改增了,原来买来的发票却不能用了。
其实,考虑到社会中的这些担忧,为了更好地落实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住房租金抵扣的流程不妨简化一些。比如,一个人非北京户籍,在北京上班,交社保,同时又没有在北京买房,那么,他必然在北京租房,住在河北,或者跑到河北去租房的可能性非常小,那么不妨直接认定他具有抵扣资格。前不久,原定于2019年1月1日移交税务部门的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管理,基于种种实际考虑,暂缓移交。顺着这种政策思路,简化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的申报流程与手续,是可行且合理的。(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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