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将排查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个省份。具体来说,将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共涉及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4项主要任务。“首先要弄清楚往长江里排污的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要把入河排污口摸清楚,为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综合考虑工作基础、自然特点、气象条件等因素,生态环境部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试点。试点城市将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形成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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