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平均降价达到56.7%,绝大多数进口药品价格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平均低36%。为破除谈判抗癌药“进院难”、“开药难”等障碍,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抗癌药供应和使用。与此同时,在全国31个省份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陕西、辽宁等14个省份组建了跨省联盟进行联合议价采购,抗癌药价格进一步下降。其中,用于治疗肺癌的靶向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7%,用于化疗的注射用培美曲塞钠降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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