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研究”“论坛”等活动基本未作投资人适当性控制,缺乏风险教育。在种种利益诱导下,特别是近期境外某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推出一些商业模式,其中个别代币短期内价格被炒高至5倍以上,对国内大量潜在交易者是不小的诱惑。
“虚拟货币有非常典型的涉众型证券交易模式性质,同时具有极高的投机风险和欺诈风险,其潜在隐患一旦爆发,势必引起一大波‘韭菜’被收割,最后冲击社会稳定。”邓建鹏说。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应该如何防范此类骗局?邓建鹏认为,金融消费者首先应有充分的投资风险意识,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应该严格与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以免对自己或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次,区块链领域的投资活动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门槛,对该领域的应用和特征缺乏深刻认知与理解的潜在投资者,应持特别谨慎态度。
邓建鹏强调,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到区块链在信用缺失领域可能存在巨大的运用价值,但当前区块链多处于概念与理论探索阶段,真正进入大规模使用及产生商业价值还需要更长时间,当前不少区块链创业项目存在夸大其词或过度包装,投资者需谨慎对待。
北京互金协会在风险提示中也明确表示,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专家强调,短期内买卖各种虚拟货币获利,往往不是来自实体经济产生的利润,大多是投机与炒作的结果,这一现象无法长期持续。(经济日报记者 钱箐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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