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规划纲要称,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保、价格、财政和人事薪酬等政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相关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到2030年,基层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
此外,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院前急救体系,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三地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工作机制,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8人。
未来,京津冀三地将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与保障体系衔接。健全京津冀三地转诊制度,统一就诊预约渠道,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和医疗人才流动,实现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和资质互认。建立健全区域内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区域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区域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中心。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信息系统,优化办理流程,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共享。
此外,京津冀三地还将共建京津冀疾病防控一体化合作平台,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联动等机制,实现信息、技术、人员、物资等资源共享,提升区域疾病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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