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臣良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张臣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张臣良第九届邯郸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河北省和邯郸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臣良简历
张臣良,男,1964年9月生,汉族,河北邯郸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入党。
1999年3月至2002年8月,任邯郸市临漳县副县长;
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任邯郸市成安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作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5年3月至2005年5月,任邯郸市成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年5月至2009年1月,任邯郸市成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月至2011年8月,任邯郸市成安县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邯郸市邯郸县委书记;
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邯郸武安市委书记(副厅级);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换届待安排;
2017年2月 任邯郸市政府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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