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11月7日讯(记者 曾金华)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要求,打出了一系列减税“组合拳”,以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11月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10639亿元,其中,2016年5月至12月减税4889亿元,今年1至9月减税5750亿元。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减税效应持续释放。同时,营改增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和服务业发展。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政策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这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超过1200亿元。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间的小微企业户均减税达5.9万元。
税务部门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一系列减税措施,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能量,助力国家科技创新驶入“快车道”,努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国来看,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减税超过2200亿元,同比增长约50%,有力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政策效应明显,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所得税超过1300亿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值税优惠力度持续加大,为软件企业减免增值税超过360亿元。
税务部门通过落实一系列税收扶持措施,加速税收扶贫政策落地。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减税规模继续扩大,减税约790亿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减税红利将持续释放,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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