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资管产品是啥、都有哪些?
17日,中国央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简称资管业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指导意见》指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主要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可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交易(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和受(收)益权。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亮点】
打破刚性兑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指导意见》中最被广泛关注的一点,即为打破刚性兑付。《指导意见》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向中新网表示,老百姓看到打破刚性兑付,不要慌张的以为自己的钱没保障了,而是要分清自己购买的是哪种理财产品。例如,银行理财分为表内、表外理财,此次《指导意见》要打破刚性兑付的是表外资管业务,表内理财是承诺保本、刚性兑付的。
如何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净值化管理
实践中,部分资管产品采取预期收益率模式,基础资产的风险不能及时反映到产品的价值变化中,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小;而金融机构将投资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率的部分转化为管理费或者直接纳入中间业务收入,而非给予投资者,也难以要求投资者自担风险。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让投资者尽享收益。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是为从根本上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尽享收益的基础上自担风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等人认为,监管层首次提出要求全部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意味着包括银行表外理财在内的全部资管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而当下银行理财净值型占比尚未达到10%,该规定影响深远。
【深究】
为何要统一监管标准?
近年我国资管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表示,由于缺少统一监管,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大幅增加金融系统风险:如资管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传递、影子银行引发资金空转、资金池操作聚集违约风险等;且资管业务无序扩张叠加刚性兑付,极易使资管业务变成庞氏骗局。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资管业务跨越不同市场,具有通道性特征,从而使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各个行业和市场交叉领域的矛盾较为集中,确实急需出台统一监管标准和规则、规范业务市场发展。
统一监管有何影响?
海通证券认为,理财产品规模高增时代或将落幕。《指导意见》打破资管产品刚性兑付,资管向净值化产品转型对公众吸引力趋降;禁止多层嵌套和穿透式管理或致委外产品收益率下降、规模趋降,且成本法改为净值型后银行主动管理意愿上升,主动管理能力(而非监管红利)成为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
董希淼表示,从推动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来看,可推动资金真正投向实体经济,有更多资金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培育等的金融支持力度,补齐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短板。
在董希淼看来,去通道化降杠杆,避免产品多层嵌套,可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推动金融机构真正从实体经济服务需求而非自身盈利角度出发,匹配相应的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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