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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用得上好药! 抗癌药零关税传递三大信号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5-02 我要评论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题:以“靶向”改革化解民生痛点 中国抗癌药零关税传递三大信号 新华社记者王宾、田晓航 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题:以“靶向”改革化解民生痛点 中国抗癌药零关税传递三大信号

  新华社记者王宾、田晓航

  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此外,通过医保谈判、加快药物创新等后续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明显降低”,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

  一系列新举措将怎样化解抗癌药等临床急需用药的民生“痛点”?新华社记者为您梳理抗癌药零关税传递的三大信号。

  税收“瘦身”、医保谈判 让老百姓用得上好药

  国内上市“慢半拍”催生非法“代购”、迟迟不进医保让患者用不起……长期以来,癌症患者和家庭期盼着好药再多一点、再便宜一些。

  记者从国家癌症中心了解到,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超350万,发病率和死亡率近年均不断攀升。而初步统计显示,我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为1300亿元,不少专利、独家的“天价”抗癌药让患者及其家庭“望药兴叹”。

  5月1日起,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

  零关税究竟能省多少钱?记者在山东省肿瘤医院肿瘤综合门诊了解到,一种治疗肺癌的第三代口服靶向药物,目前市场上售价高达每盒51000元。如果零关税落地加上纳入医保,每个月能为患者省上万元药费。

  不止零关税这一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高抗癌药等临床急需用药可及性、普惠性正全面加速。我国自5月1日起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并将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多渠道降低抗癌药价。

  “各种措施综合考虑,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使进口抗癌药降价至少20%。”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抗癌药系列惠民举措将有效减轻病患家庭经济负担,对于防止因病致贫、建设全民共享的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多位专家透露,从临床使用上看,降价效果传导到患者“账单”还需要一定时间。医疗机构应优化采购流程,有关部门应加大药品价格监督,确保癌症患者早日用得上价廉质优的“救命药”。

  全链条长效机制让抗癌药价降下来

  5月1日起不仅关税降为零、增值税“瘦身”,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医保准入谈判将启动。全流程推动抗癌药降价的长效机制日渐清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负责人于竞进表示,远近结合、配套施策,就是为形成协同机制、放大惠民效果,让患者切实“减负”。

  近年来,迭代频出的靶向抗癌新药成为护卫人类健康的“利器”,而其背后需要大量研发成本。专家指出,抗癌新药研发成功率平均不到2%,而平均成本超过7亿美元。为收回前期投入,抗癌药定价高也是出于市场经济规律考虑。

  而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等不起”。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到700元,保障能力有限。大病保险报销后,部分患者自负费用负担仍然很重。

  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其中包括17个抗癌药品。例如,治疗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从每瓶(440毫克)两万多元降至7600元。

  “5月1日起,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把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说,在考虑医保基金可承受的情况下,抗癌“救命”药普惠性将全速推进。

  地方省市也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基础上积极进行增补调整。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已将17种疗效确切的高价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打破国外专利药垄断,国内制药业升级亟待释放创新“源头活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鼓励抗癌新靶点、新机制药品的研究和原始创新。同时,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急需抗癌药品的仿制研究,提高药品可选择性。

  让患者“账单”上多省“真金白银”,精准、规范诊疗是关键一环。近期,卫生健康部门将印发30多个常见肿瘤病种综合诊疗方案和用药指南。下一步将提升诊疗能力、推动合理使用抗癌药品,落实药师处方审核及临床用药指导工作,避免滥开“大处方”。

  联动改革让癌症患者用得上、用得起好药

  破解抗癌药价高企、让好药惠及百姓,亟须加快药物研发、优化审批等联动改革。

  目前,医保目录已包括大部分常用抗癌药,而对于一些新上市的高价抗癌靶向药物,社会普遍期待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提高用药水平。

  陈金甫表示,将尽快启动建立专项动态调整机制,尽可能把更多临床价值高、治疗急需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同时,要建立一整套严谨的规则,避免发生寻租,避免不当竞争。

  “下一步可探索科学准入、持续评价的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颜建周认为,应兼顾鼓励创新和医保基金的有效应用和平稳运行,同时注重发挥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的作用。

  “药品上市手续‘繁’、时间‘拖’将进一步解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相关负责人李金菊表示,今后将把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同时,优化审评审批流程,缓解抗癌药国内上市比国外“慢半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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