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7新政”从需求端调控的基础上,北京继加速限价商品房供地、试点集体土地建公租房后,在房地产供给侧的调控再次发力,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新政。
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实际上,“共有产权房”并不是新名词,最早是由江苏淮安提出的,把当时的经济适用房改为共有产权房,因为国家给了优惠政策,国家也有一定产权在里面,所以在流转时要考虑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后来上海提出的共有产权保障房试点,也是借鉴了江苏淮安的经验。但是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家庭只有8.9万余户。而江苏淮安传统意义上的共有产权房已升级为政府货币化助购,即不再新建共有产权房,而是由政府出资补贴,让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根据自己工作地点、小孩上学地点去购买商品房,政府与购房者的产权比例为4比6。
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正是吸收了各地的经验,除了销售均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购房人可享有政策性住房的信贷优惠外,重点考虑到职住平衡的问题,房源由各区进行配售,位置不限于城六区外,城六区内也有供应,多数位于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区域,而且各区房源有30%给到符合限购条件、在该区稳定工作的“新北京人”。
与此同时,为了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堵住投资投机漏洞,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对于申请门槛和退出限制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当然,这次公布的只是新政的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些内容有待商榷和完善,比如单身30岁的申请门槛是否过高等等。
未来随着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规模的进一步提高,北京的住房供应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不同的人群可对号入座: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可通过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刚参加工作买不起房的年轻人可通过公租房等租赁性住房解决;中等收入“夹心层”可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解决;高收入群体自然去买高端化的商品房。
房地产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房地产调控首先要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是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一部分,通过供需两方面的一系列组合拳不断深化房地产调控,帮助更多的人实现住有所居,长期来看有利于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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