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专门梳理出了当前司法系统遇到的“监督不力”“尺度不一”等五大难题,并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给出解决方案,安排了一揽子改革举措。
司法体制改革
新时代新变化
在广度上,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在深度上,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层面。
在方法上,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新时代的司法体制改革,无疑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将更加突出。要深入分析把握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规律特点,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善于打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
本报记者 李海洋
7月24日在深圳召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是党的十九大后全国政法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重要理念的意义不言而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
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将更加突出,郭声琨在会议上讲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我们党对司法体制改革规律性认识实现了新飞跃,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司法体制改革开辟新境界。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
近五年的司法体制改革
各地机关交出创新答卷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于2014年,纵观近五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可谓亮点纷呈:通过“立案登记制”破解立案难,通过让“员额”法官检察官组建新型审判办案团队、院庭长不再审批案件,实现“谁办案谁负责”……然而,在改革推进的同时,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法院新收案件剧增、“案多人少”成为难解之题;院长庭长不再审批案件,怎样防止法官检察官任性用权、办错案件等等,这些都成为了改革所面临的“瓶颈”。
不过,办法总比问题多。在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政法机关披荆斩棘,不断探索,交出了一份份创新的答卷。
河南登封人民法院也曾受困于日渐繁重的办案压力,收案量连年攀升,但自2017年起却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更是同比减少了10%左右。受案拐点的出现源于登封法院近两年来推进的一整套诉讼制度改革。在改革中,登封法院规划了三级网格纠纷化解体系:在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乡镇设立调解分中心,在村、社区设立调解工作站。第一道调解机制由民调员单独进行调解。如遇到调不成、难化解的情况,便会启动第二道机制,由法官或法官助理通过手机远程视频进行指导调解。自2017年以来,当地共有8000多起纠纷通过调解机制得以有效化解。
对调解中心化解不了、当事人坚持到法院起诉的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五类案件,登封法院探索设立前置程序,调解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如果问题依然无法解决,登封法院便会赋予当事人选择速裁或普通程序的权利。怎样提高当事人选择适用速裁的积极性?登封法院在案件受理费预收时减半,让老百姓(603883,股吧)直接得到实惠。同时,简化庭审程序、简化文书,做到裁判文书立等可取。“简”去的,是简单案件中的重复繁琐,是民众的司法诉累;“不减”的,是对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有力维护,是对公正高效权威的严格要求。
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庭长对监督管理案件心存顾虑,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需要监督的“四类案件”进一步细分为更具辨识度的26种情形。今年3月,沧州中院法官王萍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被告人刘芳在收押期间被检查出异位妊娠,即官外孕。合议庭有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适用于刑法第四十九条“对审判时怀孕妇女生命权利的保护”。但是,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宫外孕属于妇科疾病,而非人们通常认知上的怀孕,因此产生了分歧。“这起案子比较少见,我们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发现是一个空白。”王萍说,按照“四类案件”阳光监督机制,此案属于必须要提交监督的26种情形范围。于是,在阳光监督平台上,王萍将该案标注为疑难复杂案件,提请院庭长监督。通过阳光监督平台,主管院长必须要对王萍的提请予以批注。这一机制既避免了改革前院庭长不愿管或随意管的情况,也解决了改革后不敢管的问题。
而5月2日上午10点,全国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国法律服务网”的正式上线,更是以创新驱动改革这张法网为公众提供了免费、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互联网+法律公共服务”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中国法律服务网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法律淘宝”。
“本以为这个事情要来来回回跑很多趟、开很多的证明,没想到在这个智能服务区就可以帮我把所有的问题和要办的资料都处理好了,还直接帮我匹配了专业的律师,真是太感谢了。”6月25日上午,市民白某来到江苏省镇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自己的工伤保险纠纷该如何处理。在取号等候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看到了焦急的白某,向她介绍了法律服务机器人“智慧小司”。通过和机器人的对话,只用了短短几分钟时间,白某就了解了“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赔偿标准”“伤残等级鉴定”等一系列法律问题。随后,通过无人律所,法律援助中心在互联网端智能匹配、指派罗律师和白某通过线上进行沟通,最终白某成功拿到了13万余元赔偿款。据了解,镇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智能服务闭环,改变了以往的工作模式,把普通的法务工作从以往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了平均15分钟。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家并不陌生,最为公众津津乐道的无疑就是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其实这也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结果。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聂树斌案就是直接在巡回法庭审理下被纠正的。此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试点等司法机构改革之举,无疑都会让司法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直面“五大问题”
构筑“七大体系”
如今的司法体制改革形势发展,与几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在广度上,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度上,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层面;在方法上,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新时代的司法体制改革,无疑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将更加突出。郭声琨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分析把握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规律特点,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善于打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
在本次会议上,郭声琨专门梳理出了当前司法系统遇到的“监督不力”“尺度不一”等五大难题,并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给出解决方案,安排了一揽子改革举措。
“让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成为常态”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项要求,而这也是这次会议上郭声琨提出的司法体改改革要破解的首个难题。
“要着力破解责任不实难题,加快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要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郭声琨要求,要设定院庭长办案的数量底线和质量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督察通报、公示监督等机制,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防止办案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现象。
同时,要通过给院庭长配备审判辅助人、精简会议文件等配套性举措,保证院庭长办案制度得到落实。要全面推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
“合力不强”被列为司法改革需要解决的第二大难题。对此,郭声琨要求,要加快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建立司法辅助人员正常增补机制,严格落实未入额人员转为助理的规定,完善聘用制司法助理、书记员招录管理机制,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要理顺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关系,探索实行双向选择、联动考核机制,赋予法官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考核建议权,增强团队的协作性和战斗力。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由于法官检察官独立审判、办案,一些地方出现了院长检察长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郭声琨特别提出要着力破解监督不力难题,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具体而言,就是要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检委会把关职能,探索完善法官检察官自律机制,强化办案团队、合议庭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实现节点可查询、进程可监控、风险可预估、全程可追溯。此外,还要坚持问责与免责相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防止制度空转。
“要把"指挥棒"(考核)立起来,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司法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郭声琨强调,要让考核准起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测算案件质效,力求让结果令人信服。要将结果用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决定薪酬高低、职级升降、岗位进出的重要依据,使之既关系到面子又关系到位子。
着眼实际、面向未来,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郭声琨强调,要统筹推进“三项任务”,着力提高“五种能力”,加快构建司法制度“七大体系”。“三项任务”,即司法机构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政法单位改革。“五种能力”,是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七大体系”,包括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联动融合、实战实用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体系;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约束有力、激励有效的职业制度体系。
面对司改这场“大考”,除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外,还有哪些重要的“应考之策”呢?郭声琨在讲话的最后给出了五个“锦囊妙计”: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应用相结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跨越式发展;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结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政法干警积极性;坚持激发内力和善借外力相结合,形成司法体制改革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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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每年一会
自2015年以来的每年7月,中央政法委都会组织召开一次全国性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5年7月23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侧重于总结试点经验、解决试点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2016年7月18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长春召开。会议邀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人深入阐述司改相关政策,同步解决了员额调配、职业保障等诸多改革“痛点”问题,吹响了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的“冲锋号”。
2017年7月1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会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更加积极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把体制机制创新、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这次会议,定名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议地点选在了深圳。“深圳”两个字本身被打上了深深的改革烙印。此次会议选址深圳,既是对改革开发40周年最好的纪念,也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从深圳再出发。踏上新征程,司法机关将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将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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