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政府法制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新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中心,抓主抓重,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法治思维意识不断强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努力把法治建设新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府工作的具体实践。认真落实法治讲座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期全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知名专家学者作视频辅导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举办法治讲座15期,省市县共计8.6万余人次聆听报告。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先后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建立政府法制人员培训基地,对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开阔视野、创新理念、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135场次,考试通过104055人,考试不合格10759人,合格率达到90.63%。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报道。连续3年编辑出版《甘肃法治政府建设蓝皮书》,在《甘肃法制报》共编发依法行政专刊191期,刊发稿件4300多篇。在《甘肃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刊发专栏74期,通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加载市州、县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信息15.3万余条,省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全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依法行政工作纵深推进。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我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2011年首次提请省政府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每年根据法治建设新要求,适时修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科学设定分值,对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考核结果。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2012年以来,历年小组会议省长亲自出席并讲话,安排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调整充实至34个。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提请省政府向国务院、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连续三年委托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出具权威评估报告,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我省公布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6项,全省行政审批事项连续实现“零增长”。通过推进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包括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网点等),所有市州和80%以上县级政府已建成网上审批平台。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目前已实现“五十证合一”。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发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全省2324个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完成抽查检查市场主体3246批次249155户、非市场主体1974批次3721户,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78.05%。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制定《省政府部门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种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取消证明事项63项。截至2017年底,共调整更新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1016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管服”问题大排查,对基层反映的“接不住、管不好”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逐条逐项梳理整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获得有关部门和权威评价机构的肯定。2012年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申报的“甘肃省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新模式”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2016年申报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项目,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这是我省首次荣膺“中国法治政府奖”,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奖省份。中央人民政府网、新华网、《法制日报》都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今年申报的“临夏市以地为主、兼顾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模式”项目已入围终评项目,这是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的再次充分肯定。
——制度建设质量逐步提高。坚持“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原则,着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突出立法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及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78部,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政府规章51部。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开门立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法规规章通过后,在政府公报、《甘肃日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先后在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白银市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四级政府、三级备案”工作机制,建立全省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加大备案审查情况核查和通报力度,共审查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597件,纠正违规文件78件。为了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组织开展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省各级政府共清理需要废止、修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259件,在全国率先完成清理工作,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表彰。
——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坚持把规范行政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贯彻《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先后两批聘请80名省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指导省级各部门梳理有裁量权的处罚条款3784项,制定细化标准9556项,新制定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适应的配套制度238项。认真贯彻行政强制法,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人员的“三项”清理工作,全省共梳理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方式3816项,公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4423个,制定配套制度254项。我省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政府法制监督协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报请省政府相继批复同意14个市州的71个县市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占全省市县区总数的70%。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规划嘉峪关市、定西市推进市级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指导兰州新区制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推进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系统,优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审核查询系统,共审核确认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8731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38178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5950名。取消不具备法定授权和委托资质的执法机构236个,清理不符合执法上岗资格的执法人员2451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全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省份,率先出台《甘肃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省共确定试点单位5030个,设置法制机构1369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140名,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4339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3956条。
——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化解行政争议。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3件,受理499件,已审结434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共代理省政府参加各类行政应诉83起,办理国务院最终裁决行政复议案件34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的目标。注重对基层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实务培训研讨会和专题报告会等,不断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2017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74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50件,平均出庭应诉率达到54.84%,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06件,受理2144件,审结2015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基本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涉法事务办理能力逐渐提升。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慎重妥善提出法律建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高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围绕省政府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法律把关和咨询论证。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共办理各类涉法事务1347件,答复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86件。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和工作规则,建立全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遴选专家370名,从中聘请17位组成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作用,认真统筹考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专业特长,合理、均衡安排工作任务,共征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意见384件,召开研讨会议136次。从2017年开始,按照省政府“凡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均需由法制办审核通过后上会”的要求,对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审查意见。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范围逐步扩大。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认真做好武山县、玛曲县的2个镇、4个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下足“绣花”功夫扶贫,先后选派12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帮扶村的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队长。办领导先后46次带领工作组深入联系村开展帮扶活动,分批进村入户开展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工作,与群众坐在一起讨论分析致贫原因,认真商议脱贫路径和方式,仔细算清收入支出账,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点穴式”脱贫和帮扶举措。大力实施法治扶贫,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将扶贫和扶智相结合,组织编写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流转法律指南》《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和涉农涉牧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对群众和基层干部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选派干部担任乡镇法律顾问、挂职县法制办副主任,指导县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特色扶贫,协调职能部门落实了400多万元建设资金,硬化通村道路,建设饮水工程和防洪堤坝等基础设施,对群众开展专业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协调相关机构为帮扶群众义诊送药,募集到1000件衣服、价值2万余元的药品和价值16万余元的残疾人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及洗涤洗漱用品,协调甘肃省湖南商会为柳坪村捐款5万元建立了助学基金,给帮扶村委会赠送了15套桌椅、20台电脑。去年以来,在玛曲县曼日玛镇两个村投入各类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发放慰问品价值20多万元,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教育培训活动400余人次,得到了当地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省政府法制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被授予全省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民心奖”荣誉称号。
——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加强。省政府法制办在2010年设立机关党委后,坚持固本强基,主动作为,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作风保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规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机关各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报告双评议”和党费收缴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4+1”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和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制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召开述职述纪述廉述作风述党建专题会议。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深化。近几年来,20余名同志被省直机关工委、法制系统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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