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京郊治理“小散低劣”养殖场
“小散低劣”养殖场(户)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顽疾之一。记者日前从市农业局了解到,2016年本市划定禁养区面积5190.25平方公里,在去年清退各类畜禽167万只(头)左右的基础上,今年全市清退各类畜禽147万只(头)左右,共计300余万只(头),为京郊的青山绿水贡献了一份力量。
“以前从这过捂着鼻子快走几步”
在怀柔区怀柔镇杨家园村北京杜焕伍养殖中心,一片绿色映入眼帘,街道整齐干净。这里以前是生猪养殖场,占地6亩。周围是居民住宅和文化教育科学院的研究区,属于禁养区。腾退后,土地已流转到村集体,按照镇里规划,已完成绿化,共腾退设施面积约1580平方米。67岁的周诚轶是这片地的承包人,他非常支持政府的腾退工作。“环境比过去好多了,我以前从这儿经过去玉米地,都得捂着鼻子快走几步,现在心情舒畅多了。”周诚轶说,眼看着周边生活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怀柔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年初开始,区政府就将畜禽养殖场(户)腾退和渔业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了2017年区政府折子工程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任务,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保障。截至目前,畜禽养殖场(户)腾退补偿资金8788.82万元已拨付到位,其中动物补偿资金2651.96万元,地上物拆除补偿资金6136.86万元。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后,各镇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将腾退的土地收回到村集体,并因地制宜,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在确保全面禁养的同时,实现腾退土地资源的再利用。
随机抽查未发现复养情况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是全面贯彻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精神,切实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北京晨报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共同出台了系列文件,明确了禁养区划定原则和范围,以及关闭或搬迁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建立市级联合督导机制,累计督导60余次,参加1000余人次,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区禁养区划定及关闭、搬迁过程中的问题。检查考核组对平谷区、顺义区、延庆区等10个区的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考核,累计随机抽查8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占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的22%,均未发现复养情况。
2016年,全市划定禁养区面积5190.25平方公里;治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379家。关闭清退规模养殖场(小区)353家,清退各类畜禽167万只(头)左右;治理26家,涉及畜禽14万只(头)左右。此外,各区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要求,因地制宜,为逐步调减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影响严重地区的畜禽养殖量,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小散低劣”养殖场(户)清退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清退畜禽养殖场(户)1900余家(户),清退各类畜禽147万只(头)左右。仅此两项工作,全市就可减少COD(化学需氧量,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6.8万吨左右,减少氨氮1000吨左右,占全市农业领域COD、氨氮产生量的15%左右,为有效改善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文章转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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