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驾考新规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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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记者从成都交警获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要求,成都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17)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当天上午10点,成都交警在郫都区某驾校考场对驾考新规进详细解读。其中,最主要的变化表现在部分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看这!
据了解,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
科目一
考试题型与比例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而驾考新规中科目二和科目三最主要的变化,表现在对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比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其中,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
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二
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 。
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
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此外,
下面这些情况一定要注意了
1、场地考中途停车松了,改为“每次扣5分”
理论考试增加模拟实景。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
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以前是直接判考试不合格,现在调整松了,改为“每次扣5分”。
2、路考要求紧了,不提前打转弯灯要扣分
针对科目三路考,新办法更注重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了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在通过路口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3、大车场地补考,未扣分项目不再补考
对于小型车,调整科目三夜间路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对于大型车,如果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4、侧方位停车,超时将判不合格
对于科目二考试中的侧方位停车,如果中途停车,以前判不合格,现在改为扣5分;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直接判不合格。
5、路考评判整体趋严,新增多项“不合格”
新的办法,对科目三路考评判整体趋严。比如,起步、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由扣10分改为不合格;起步、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也直接变为不合格;靠边停车需要下车的,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状况的,直接判不合格;停车后,车身距道路右侧边缘线或人行道边缘大于50厘米,以前是扣10分,现在改为不合格。
6、不主动避让行人,直接判不合格
如果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右转弯,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直接判为不合格。
《驾考》新规具体还有哪些新变化,
实施后对准司机们又会有什么影响?
封面新闻将持续关注。
新规10月1日开始实施
要参加驾考的小伙伴们
你们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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