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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学的见证与路标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2-07 我要评论

资料图。 方明 刑法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无可取代。刑法对于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中国传统的 法律

  资料图。

  方明

  刑法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无可取代。刑法对于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中国传统的法律智慧最重要的来源就是刑法。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权保障观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如何把握刑事处罚的范围,既不轻纵犯罪,又保障人权发展是当代刑法最为重要的任务。刑法学研究在此方面就极为重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等刑法典起草人从1950年就开始起草刑法典,历经33稿,1979年7月1日通过,于198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此也拉开了中国刑法学研究的大幕。

  陈兴良教授作为新中国第一批刑法学博士,一直以刑法学研究为毕生的志业。陈兴良教授的治学一直是刑法学界的楷模。2017年正值1997年刑法颁布20周年,也是陈兴良教授从事刑法学研究40年,将陈兴良教授多年来的研究成果加以整理,对我国的刑法学研究是一个很好的总结,也是中国刑法学研究的一个新的起点。

  2017年年底,陈兴良教授精心挑选的个人独著作品系列“陈兴良刑法学”丛书出版,这对于新中国刑法学研究是一个很好的见证,也为新时代的刑法学研究开启了新的篇章。“陈兴良刑法学”作品集从陈兴良教授的第一本著作《正当防卫论》,到成名作《刑法哲学》再到学术研究转型之作《教义刑法学》,全面反映了陈兴良教授从事刑法学研究以来的学术成果,见证了1979年刑法典颁布以来中国刑法学研究的总体走向。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施行后,中国刑法学研究进入了空前的繁荣时期,原有的刑法学知识已经不能满足刑事法律发展的需要,陈兴良教授适时提出了“刑法知识的转型”,倡导阶层犯罪论的研究方法,为中国刑法学研究指出了路径。

  开启了当代刑法知识的转型之路

  陈兴良教授的刑法学研究是从刑法哲学开始的。作者1978年2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这个时候我们国家的刑法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过程中。以高铭暄教授为首的刑法学专家接受的是苏联刑法学的学术训练,刑法学研究的资料也极度贫乏。《刑法哲学》就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创作的。作者以《刑法哲学》为基础,创作了刑法哲学三部曲:《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形成了作者刑法学术研究的基本面向。

  作者在《刑法哲学》中提出了刑法学的三大价值:公正、谦抑、人道。陈兴良以这三大价值为支点,构建了刑法学的范畴体系,并以刑法范畴、关系、体系为基础,型塑了刑法学的理论大厦。作者在犯罪、刑罚以及罪刑关系方面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罪刑关系二元论等重要论断,得到刑法学界的高度认同。

  《刑法的人性基础》则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意志自由论。由此出发,本书分别考察了犯罪与刑罚、立法与司法的人性基础。

  《刑法的价值构造》以价值为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基本理念,揭示两大学派之间在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这两种刑法机能上的对峙与冲突,并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基于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提出了刑法机能二元论的原理。由此出发,作者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三大价值目标,这就是刑法的公正性、刑法的谦抑性与刑法的人道性。

  1997年新刑法颁布施行后,我国的刑法学研究进入了快车道,西方成熟的刑法学理论也不断进入中国。以新刑法为基础,陈兴良敏锐地从形而上的刑法哲学研究转向刑法条文本身。本次收入的3本著作成为陈兴良教授教义刑法学的代表作:《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教义刑法学》。

  《本体刑法学》是作者由形而上的刑法哲学向以刑法典为根本的刑法哲学的转型之作,本体刑法学之本体是指隐藏在法条背后的法理。全书并没有用引用一个法条,但是全书构建了以罪体-罪责的犯罪构成体系,而罪体与罪责,又大体相当于不法与有责,作者在罪责与罪体之间建立了一种逻辑位阶关系,在这样的犯罪论体系下详细阐述刑法学总论的基本理论。本书体现了作者对德日刑法学理论的吸收,由此开启了我国当代刑法知识的转型之路。

  《规范刑法学》是作者的第一本体系化的刑法学教科书。本书承继作者一贯的犯罪论体系,以刑法条文为中心线索,完整地展开了刑法总论和各论的知识铺陈,重点在刑法各论的罪名构成要件的分析,对于重点罪名分析尤为详细。作者还将司法解释融入各个罪名的解释之中,成为本书的“规范”。正如作者所说,本书的修订过程也是对我国刑法立法和司法解释演进的历史回顾的过程。刑法的规范性与法理的规范性在此过程中同时提升。

  《教义刑法学》则是作者采用教义学方法对犯罪论体系中的重要主题进行研究的著作,是作者近年来在吸收德日刑法知识的基础上,试图将其融入我国刑法学,推进我国刑法学研究的一种尝试。该书以教义或曰信条为核心意念,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为逻辑框架,在相当的深度与广度上,体系性地叙述了刑法教义的基本原理。本书实现了以教义学的方法在刑法理论的深耕。

  刑法学理论转型的坚定倡导者

  陈兴良教授是我国

  刑法学理论转型的坚定倡导者。《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和《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两书,是作者从具体的刑法规范与刑法法理中抽身而出,反躬面向刑法学的方法论与学术史的转型之作。《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采用学术史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历史进行体系性梳理,对犯罪论体系、犯罪主体、犯罪客体、违法性、有责性、因果关系、违法阻却、共犯论等进行了全面的论述。

  刑法学术史的研究不仅仅是一种对文献资料的综述,关键在于还要对这些资料进行梳理与分析,并且从中提炼出刑法理论的走向。如果要把过去这些年来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归纳出一条基本线索,那就是我国刑法知识逐渐地教义学化。《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则是学术史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是作者对苏俄刑法知识进行批判性考察,以及对德日刑法知识进行阐述性叙述的成果。这也是作者倡导的融入德日刑法学阶层理论的中国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走向。

  刑法判例对于法律适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出版的有关案例为素材,较早地进行了判例刑法学的研究。《判例刑法学》阐述的是一种依存于判例,并从判例中引申出来的法理。以判例为载体,对刑法重大问题进行个案性的考察,进而对司法过程的思维方法进行学理上的评判。2010年,我国正式推行案例指导制度,以最高人民法院不定期颁布指导性案例,在下级法院的审判中参照适用。作者在判例刑法方面的研究推动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

  陈兴良刑法学丛书中还包括作者的专题研究的作品,如《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在对正当防卫的沿革、概念和性质加以叙述与揭示的基础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进行了系统论述,尤其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作了分析,为司法机关正确地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提供了理论依据。作者还对热点案例如“于欢案”进行深入学理剖析。

  《正当防卫论》立足于中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并参考借鉴古今中外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例及共犯理论,对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勾勒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犯罪的理论体系。

  刑事法治则是作者的另一个研究面向。《刑事法治论》以刑事司法实际运作为结构,贯穿了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心线索,讨论了刑事法治的一般性原理,基于刑事法治的理念,对警察权、检察权、辩护权和审判权都进行了法理探究:寻求这些权力(利)的理性基础,描述这些权力(利)的运作机理,探讨这些权力(利)的科学设置。

  《刑法适用总论》采取专题研究的形式,系统地梳理了刑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该书对犯罪论与刑罚论进行了整体的研究,反映了作者对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的学术思考。

  陈兴良教授作为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著作等身,在中国及世界刑法学术界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从出版第一部学术著作至今,陈兴良教授出版了近百部著作,内容涉及刑法学研究的方方面面。最精华的作品都收入到“陈兴良刑法学”作品集中,每一本书都是经典,反映了陈兴良从走上法学学术道路至今的学术历程,见证了中国刑法学从恢复重建,到刑法知识转型的学术历程,陈兴良教授在这个进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陈兴良刑法学”作品集也忠实记录了陈兴良教授的学术历程,代表了中国刑法学的学术走向。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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