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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长:纪委监察职责互补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3-06 我要评论

3月5日,北京,今年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开启。监察部部长杨晓渡正在接受采访。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在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后开启的“部长通道”上

3月5日,北京,今年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开启。监察部部长杨晓渡正在接受采访。

  3月5日,北京,今年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开启。监察部部长杨晓渡正在接受采访。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在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后开启的“部长通道”上,在回应关于监察委和纪委合署办公后是否成为一个权力过大的“超级机构”时,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予以了否认,他认为,纪委、监察委的大量工作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监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犯错误、防止人由小错误变成大错误的工作,“毋庸置疑,我们也会坚决地惩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杨晓渡表示,纪委和监察委职责是互补的,互相有增强作用,但又互相不可替代。

  杨晓渡表示,纪委和监察委工作中各自有大量的职权,监察法实施后,要处理的大量事务是违法的,少数是犯罪的。纪律监察方面处理的大量工作,并不都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纪委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纪律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而监察委按照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

  谈到监察委与司法部门的关系时,杨晓渡说,司法部门依法公诉、依法审判,监察委与司法部门是有联系的,但也是互相之间不可替代的。

  杨晓渡明确,在监察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少数人确实涉及到违法犯罪,会提请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公诉,而检察机关会对提请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律要求,检察机关可以拒绝、可以退回、可以不予执行。这是对监察机关的一种监督。

  对于监察委如何监督自己的问题,杨晓渡明确,监察委内部有非常严格的监督机制,有干部监督室,将来要负责监督监察委的监察工作和监察委的干部;内部有机关纪委,负有党纪的监察职能和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职能。“同时,我们还要接受党中央的监督,全国人大也要依法对我们进行监督。监察委也要接受舆论等社会监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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