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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北京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 违法鸣笛将被罚款100元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4-19 我要评论

原标题:明日起北京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 违法鸣笛将被罚款100元 新京报快讯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正式对违法鸣笛车辆进行

  原标题:明日起北京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 违法鸣笛将被罚款100元

  新京报快讯起,北京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正式对违法鸣笛车辆进行抓拍,违法鸣笛将面临100元罚款处罚。

  “声呐电子眼”可精准锁定违法鸣车辆

  今天下午,记者在海淀黄庄路口看到,在临近海淀医院的路口西北角上新增设了“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一辆出租车刚一鸣笛,下方显示屏立即显示违规鸣笛车辆号牌。

  “机动车乱鸣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驾驶陋习,不仅造成较大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市民的正常生活。”交管局科信处副科长刘冬表示,因缺少有力证据,机动车违法鸣笛查处起来非常困难,一直是交警路面执法面临的一个难题。

  刘冬告诉记者,据了解,“声呐电子眼”系统是由声阵列采集设备、高清摄像机、数据采集仪、声源自动识别系统和LED电子显示屏等组成。通过声阵列采集设备采集违法鸣笛的声音信号,高清摄像机采集车辆图像信号,再分别传输至声源自动识别系统进行声源定位和图像自动抓拍识别。

  为确保执法处罚的准确性,该设备能够智能化排除刹车声、引擎声、轮胎噪声等环境噪音干扰,避免环境噪音与机动车鸣笛混淆,从嘈杂环境中准确提取喇叭声。

  2007年起北京五环内已全面禁止鸣笛

  其实北京在城区内禁止鸣笛的“历史”由来已久,2001年7月1日,北京市规定机动车“禁鸣”的范围已从三环扩大至四环范围以内;2007年3月16日,交管部门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禁鸣”范围进一步扩展至五环路(含)以内。

  同时,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十四项的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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