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粤考宣)4日,省招生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本专科各达15个院校志愿、高分考生优先录取等政策,充分保障了考生权益。
本专科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简称“平行志愿”),是指允许考生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通知》指出,平行志愿实施范围包括非军检院校、普通文理类院校、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统考+校考、校考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录取。
2018年起,我省合并一、二本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之后,志愿填报有何变化?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本科批次中高分考生优先投档
《通知》明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为保障高分考生的权益,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档,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还对投档排序原则方面做了解释。统考结束之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3+技能课程证书”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