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反馈意见:“部分河流水库水质恶化明显”等问题,河北省在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对河长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市县乡三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河北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也从“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构建、配套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开展、人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6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但“回头看”督察发现,石家庄市、定州市大沙河河段存在堆放垃圾、倾倒污水等对水环境有严重威胁的问题,河长制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
一、现场检查情况
为了核实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于2018年6月12日赴大沙河石家庄市新乐段、大沙河定州段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场景“触目惊心”!
现场检查发现,在大沙河定州段远远望去,河堤上堆满了生活垃圾、工业废渣、边角料、医疗废物等多种固体废物,各种垃圾“应有尽有”,形成了一个长约3公里的“垃圾带”。与长度同样惊人的,是“垃圾带”的宽度,垃圾一直从河堤延伸至河床上,斜坡高度达到10米左右。
“这里还有倾倒污水的痕迹。”站在河道上,督察人员发现,污水沿河堤流入河道,在河道内积累成黑色、绿色的污水坑。整个河段充斥着工业废料的刺激性气味和生活垃圾的恶臭味,让人难以忍受。
此外,在大沙河石家庄市新乐段,督察人员也发现河道沙坑中堆存大量固体废物,大多为废弃边角料、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
二、河长制形同虚设
上述两市为什么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河长制又为什么形同虚设?
《河北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明确要求,市、县、乡要制定巡查方案、巡查河道,并及时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调阅河北省有关市县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表》,并结合现场情况,督察人员找到了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
“首先是考核不严。”督察人员举例说,比如评分细则要求如果存在县乡级未巡查河道等情况要扣分。但是,大沙河石家庄新乐段等在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仍然能在“河道巡查情况”中得到满分。
“另一方面,是整改不力。大沙河定州段绵延3公里的固体废物绝非短期内形成的,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督察人员表示。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对河长制形同虚设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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