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

北京金融工作局:未纳入整治机构不得新开展网贷业务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10-01 我要评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9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9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

  《风险提示》称,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中国陶瓷设计年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陶瓷设计年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 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可上路 否则将被罚

    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可上路 否则将被罚

  • 北京市出台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购房人查验制度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出台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购房人查验制度 2

  • 原海富通基金经理谢志刚“老鼠仓”案涉案金额达5565万

    原海富通基金经理谢志刚“老鼠仓”案涉案金额达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