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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下发通知延续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11-06 我要评论

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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