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展动能现断档。一方面,传统优势产业增长低迷,主导动能明显不足。烟花、广电等传统优势产业一直以来是拉动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中,焰火、鞭炮产品制造更是“一业独大”。按国家认定,2016年,焰火、鞭炮产品制造业经济总量占文化制造业比重达38.2% ,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25.9%。随着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传统烟花产业面临较大转型升级压力,前三季度,规上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实现营业收入仅同比增长2.1%,远低于文化制造业13.5%的增速,也低于全部规上文化产业12%的增速。广播、电视服务业也是湖南传统优势产业。2016年规上广播、电视服务业经济总量占到规上文化服务业比重达23.3%。近年来,湖南规上广播电视服务业增长低迷。前三季度,规上广播电视服务业现营业收入仅同比增长5.5%,低于规上文化服务业平均增速(7.5%)2个百分点,低于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平均增速(12%)6.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新兴产业和业态增速减缓,新兴动能发力出现断崖式滑坡。受湖南有线长沙网络有限公司、湖南顺风传媒有限公司、湖南天娱广告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影响,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营业收入增速减缓。一季度,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规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6%,此后,出现趋势性变化,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前三季度,出现缓慢回升,但增速仅为1.9%,远低于全国同期36%的平均增速。作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规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今年以来增长低迷。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仅为3.2%,而全国同期平均增速为7.9%;湖南比全国平均增速低了4.7个百分点。规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增长均远低于全部规上文化产业12%的平均增速。
三是集聚水平差距大。主要表现在地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2997家,单位平均实现营业收入9969万元。分地域看,长株潭地区的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1539家,单位数量占全省的比重超过一半,为51.4%;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达12496万元,超过全省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水平2527万元;规上企业数量和平均营业收入均遥遥领先其他区域。洞庭湖地区的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506家,单位数量占全省16.9%;单位平均营业收入8575万元,比全省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少1394万元。大湘西地区的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515家,单位数量占全省17.2%;单位平均营业收入4879万元,比全省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少5090万元。湘南地区的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437家,单位数量占全省14.6%;单位平均营业收入8680万元,比全省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水平少1289万元。从极差值来看,长株潭地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个数是湘南地区的3.5倍;平均营业收入规模是大湘西地区的2.6倍。
分市州看,前三季度,长沙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1021家,占全省的比重达34.1%,单位平均营业收入14994万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025万元;规上企业数量和平均营业收入均遥遥领先其他市州。从极差值来看,长沙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个数、平均营业收入规模分别是湘西州的25.5倍和6.9倍。
湖南省统计局认为,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需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转”字,抓好以下“四个提升”,着力推动湖南规上文化产业转型发展。
此外,湖南省统计局还对推动湖南规上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提升产业层次,提振发展动能。针对规上文化产业发展动能出现断档的现状,需要从两方面着力提升产业层次。一方面,着力提升规上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层次。坚持科技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互联网+文化”信息化建设,以现代技术和创意设计改造提升烟花、广电等传统特色产业,研创安全、环保、科技新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流通,率先推进转型发展,擦亮传统优势品牌,激活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动能。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文化“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规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注重与文化产业各门类及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提升文化创作与传播能力,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是提升发展需求,增强内生动力。通过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方面,实施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推动“双创”,培育规上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文化制造、批零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推进文化生产服务各环节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在加大收入分配力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创作更加优秀的文化作品,提供便捷高效的文化传播渠道、场所和服务,改善居民文化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提高居民文化消费能力。
三是提升集聚能力,推进协调发展。各地要抓紧制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的规划和政策,通过创新政策扶持方式,在发挥“有形之手”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现代化、市朝程度,进一步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适度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同时,要全面发展优势产业的下游产业、周边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链的延伸,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文化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还比较薄弱的地区,要注重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通道,深度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培育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的新兴文化骨干企业,将县域建设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地区比较优势;同时,要注重引进先进生产要素,提升集聚发展能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提升发展质量,推进“双效合一”。这其中,从营商环境建设看,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投资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步伐,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从市场主体方看,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影响力大,要坚持社会效益为首、社会价值为先,生产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精神产品;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核算、分析成本费用,创新生产能力,努力降低开支,在生产稳步扩张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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