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扩大扶贫信贷总规模,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扩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确保贫困县、区贷款增速高于全区当年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全区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同时,宁夏将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贷款额度5万元到10万元、期限3年到5年、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政策;对守信经营、有较强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可将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以上。
为更好实现上述目标,宁夏将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工作,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做好全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对接9个贫困县、区,多家银行扶持一个贫困县、区,一家银行辐射多个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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