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俩村民组长借宗族势力敲诈勒索村民要翻建房屋须交“地盘费”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8-04 我要评论

李某敏、李某清分别担任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两个村民组的组长,二人依托其家族人员多、势力大,经常纠集一起,以阻止他人施工相威胁,在村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逐渐形成了以李某

  李某敏、李某清分别担任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两个村民组的组长,二人依托其家族人员多、势力大,经常纠集一起,以阻止他人施工相威胁,在村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敏、李某清为首的宗族恶势力。《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商城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敏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清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镇供销社建设用房时曾征用了部分村组的集体土地,并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后来,供销社在解散时,将所建房屋卖给了当地村民。李某敏与李某清发现购买房屋的村民准备进行翻修,二人商定,谁要翻建房屋,必须向他们交纳“地盘费”。2008年至2016年间,二人以原供销社占用了其村组土地为名,以不交钱就不让开工建房相威胁,先后向10名村民强行索取“地盘费”共计7.9万元,二人将此款私分。

  2014年,被告人李某敏、李某美利用其家族在当地长期形成的宗族恶势力,经共谋后,以原供销社建设之初占用了其祖上老宅基地为借口,采取不给补偿就不让翻建房屋等手段,先后向张某、黄某索要4万元和3.6万元。得到钱后,李某美将该笔赃款平均分配给其兄弟四家(含李某敏、李某美,李家老三长期在外地不知情,李家老四分得1.9万元由其妻肖某霞接收)。肖某霞明知该1.9万元是李某美等人敲诈勒索的不法所得,仍接收并用作自家花费。

  商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敏、李某清、李某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以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肖某霞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李某敏伙同被告人李某清共同敲诈勒索7.9万元,被告人李某敏伙同被告人李某美共同敲诈勒索7.6万元,均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美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肖某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处罚金3000元。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山西一纪检组长违规接受宴请 被查装糊涂

    山西一纪检组长违规接受宴请 被查装糊涂

  • 中央督导组实地督战扫黑除恶 正省部级任组长

    中央督导组实地督战扫黑除恶 正省部级任组长

  • 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向村民返还赃款

    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向村民返还赃款

  • 父子俩的“大棚梦”

    父子俩的“大棚梦”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